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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 图书 >> 管理 >> 电子商务 定价:¥29.00 当当价: ¥26.20 折扣: 91折 节省:¥2.80 钻石vip价:¥24.89 共有顾客评论 0 条 查看评论摘要 内容简介 本书分析计算机软件,以及互联网与电子商务相关专利之发展,特别是有关商业方法(business method)之专利,以及由此而生之法律与科技策略:其中包含了软件之著作权与专利权的保护演讲,电子商务专利之兴起与发展,商业方法专利的分析、创新与回避设计,以及因应新兴之专利趋势我们可以采行之策略。 与其他探讨智慧财产权法律书籍不同之处,在于本书强调之科技、法律与管理的整合。
一、商业方法专利概述 1、商业方法的专利保护 一般意义上的商业方法,是指从事商业活动的方法,如商业理念、管理方法、商业模式、营销方法等,在专利法意义上属于智力活动规则,虽然也属于人类智力劳动成果,但因缺乏技术的因素,因此被专利法排出在外,可以寻求商业秘密、著作权等形式的保护。 如1908年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对Hotel Security Checking Co. vs.
© 2000-2008 Business Software Alliance 法学 > 经济法 > 正文 计算机软件保护之专利模式探讨 来源: 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 07-07-28 11:50:00 ] 作者: 金磊 编辑:studa20 【摘要】 软件产业日益成为信息 社会 的支柱产业之一,构成 经济 发展 的重要动力。
所属分类: 图书 >> 管理 >> 电子商务 定价:¥29.00 当当价: ¥26.20 折扣: 91折 节省:¥2.80 钻石vip价:¥24.89 共有顾客评论 0 条 查看评论摘要 内容简介 本书分析计算机软件,以及互联网与电子商务相关专利之发展,特别是有关商业方法(business method)之专利,以及由此而生之法律与科技策略:其中包含了软件之著作权与专利权的保护演讲,电子商务专利之兴起与发展,商业方法专利的分析、创新与回避设计,以及因应新兴之专利趋势我们可以采行之策略。 与其他探讨智慧财产权法律书籍不同之处,在于本书强调之科技、法律与管理的整合。
摘 要:分析计算机软件的法律特征,阐释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法保护、刑法保护与行政法保护,并提出计算机软件权利保护的有关结论。 关键词:计算机软件 法律特征 法律保护 Abstract:The paper analyses the legal characteristics of computer software, expounds copyright law protection, criminal law protection and administrative law protection of computer software, and advances concerned about computer software right protection.
MSC. Software公司宣布针对PTC公司产品开发的集成的企业方案 Help protect against hardware failure with advanced business backup featu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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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日欧三方专利审查之比较 On Inventive Step of Business Method Software Patent --Comparative Study on examination guidelines under USPTO,JPO & EPO 张 平 目 录 一.美国专利审查的创造性标准 2 二.日本专利审查中创造性的标准 4 三、欧洲专利局的创造性标准 5 四、三方专利局在创造性判断上的比较 5 五、在先技术(Prior Art)对创造性判断的影响 6 摘要 :在讨论商业方法(Business method )和计算机软件(computer software)是否合适于专利保护之初,美国、日本、欧洲等国更多关注的是在专利法理论上对这两种客体(subject matter)能否给予保护的问题。 随着美国1998年State Street Bank一案的终审判决,三方专利局重新修改了各自的专利审查指南,增补了许多有关商业方法软件发明的审查指导意见,可以认为目前三方专利局已不再注重这两种客体的可专利性问题的讨论(尽管在国际社会上,有关商业方法软件能否构成专利保护客体尚有非常对立的观点)。 三方专利局更多关注和讨论的是商业方法软件发明所的具体判断标准,即专利审查的第二道门槛 :专利三性的问题。 本文通过对三方专利局在有关商业方法和计算机软件发明上对创造性(non-obviousness or inventive step)审查要求的比较研究,分析三方专利局在创造性标准上的异同,以此对我国制定相关审查政策提供参考。 美日欧出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需要,在有关商业方法软件的专利的保护上目前的主要分歧点在于创造性标准的严格程度上。 商业方法软件大部分是营销模式的网络化或软件化。 现实中大部分商业方法软件使用的计算机技术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它们之所以能够成为专利,首先是搭了软件专利的便车,然后由于其具有实用价值而获得可专利性。 商业方法本身的创造性很难从技术角度来评价,大多是对实用价值的考量。 但是用实用价值来代替技术价值后,很容易造成商业垄断。 这是商业方法软件给予专利保护的致命问题。 可以说,创造性的标准已成为掌握专利保护之门放开程度的尺度,这也是其他国家在决定这类发明是否采取跟进保护或保护程度弹性选择的关键点所在。 一.美国专利审查的创造性标准 美国专利法第103条是关于创造性即非显而易见性(non-obviousness)的原则规定。 对于一项商业方法软件专利来说非显而易见性的审查同一般专利申请的审查一样,首先要看是否符合 Graham test 的要求:1)确定保护范围和在先技术的范围; 2)确定在先技术和权利要求范围的不同;3)决定同领域技术人员的水平;4) 评价所有与非显而易见性的有关的证据。 对于商业方法软件发明的非显而易见性的判断难点显然不在这些方面,而在于判断是否有技术上的实现手段和技术效果。 依据State Street Bank 一案的判决,"技术上的实现手段"这一点在美国专利局已经不重要了,这个判决宣告了专利审查的重点从技术性(useful arts)转向了实用性(practical utility)。 从而意味着有关计算机软件的专利申请已不限于机器、装置或方法,而将公司的经营策略、管理方针、投资模式等原本属于"抽象概念"或"智力活动规则"等以"与机器结合"的方式表现出来,进而可受到专利保护。 按照美国法院的观点:"一台一般用途的计算机……一旦编程来执行特殊的功能并符合软件要求就变成一台特殊用途的计算机 ",而在这台计算机上运行的商业方法软件也就具有了实用性。
慧聪软件商务网 全文检索、信息实时获取、监控、定制、发布等软件。 www. software. sinobnet.com 摘 要:美、日、欧等都制定了计算机软件发明专利的立法,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2年10月也展开了“计算机软件发明专利保护”课题的研究,软件的专利立法势在必行,先期修改《专利审查指南》是当务之急,由于我国与欧盟有相似的法律传统,为了适应软件专利审查需要,认为应当借鉴欧盟软件专利立法的经验,对专利审查指南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审查部分做出三点修改,扩大授权范围,明确授权标准,缩短相关期限。
——美日欧三方专利审查之比较 On Inventive Step of Business Method Software Patent --Comparative Study on examination guidelines under USPTO,JPO & EPO 张 平 目 录 一.美国专利审查的创造性标准 2 二.日本专利审查中创造性的标准 4 三、欧洲专利局的创造性标准 5 四、三方专利局在创造性判断上的比较 5 五、在先技术(Prior Art)对创造性判断的影响 6 摘要 :在讨论商业方法(Business method )和计算机软件(computer software)是否合适于专利保护之初,美国、日本、欧洲等国更多关注的是在专利法理论上对这两种客体(subject matter)能否给予保护的问题。 随着美国1998年State Street Bank一案的终审判决,三方专利局重新修改了各自的专利审查指南,增补了许多有关商业方法软件发明的审查指导意见,可以认为目前三方专利局已不再注重这两种客体的可专利性问题的讨论(尽管在国际社会上,有关商业方法软件能否构成专利保护客体尚有非常对立的观点)。
30亿的奇迹 美特斯邦威,一个服装企业,没有车间和厂房,总部只有几间业务洽谈室和一些电脑,年销售额却达到了 30 多亿 一直以来保持年 80% 以上的成长速度。 先有 IT 信息化的领先,然后提升业务的前进,商业科技推动美特斯邦威集团,堪称国内典范的虚拟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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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方法专利概述 1、商业方法的专利保护 一般意义上的商业方法,是指从事商业活动的方法,如商业理念、管理方法、商业模式、营销方法等,在专利法意义上属于智力活动规则,虽然也属于人类智力劳动成果,但因缺乏技术的因素,因此被专利法排出在外,可以寻求商业秘密、著作权等形式的保护。 如1908年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对Hotel Security Checking Co. vs.
摘 要:分析计算机软件的法律特征,阐释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法保护、刑法保护与行政法保护,并提出计算机软件权利保护的有关结论。 关键词:计算机软件 法律特征 法律保护 Abstract:The paper analyses the legal characteristics of computer software, expounds copyright law protection, criminal law protection and administrative law protection of computer software, and advances concerned about computer software right protection.
MSC. Software公司宣布针对PTC公司产品开发的集成的企业方案 摘 要:美、日、欧等都制定了计算机软件发明专利的立法,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2年10月也展开了“计算机软件发明专利保护”课题的研究,软件的专利立法势在必行,先期修改《专利审查指南》是当务之急,由于我国与欧盟有相似的法律传统,为了适应软件专利审查需要,认为应当借鉴欧盟软件专利立法的经验,对专利审查指南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审查部分做出三点修改,扩大授权范围,明确授权标准,缩短相关期限。
法学 > 经济法 > 正文 计算机软件保护之专利模式探讨 来源: 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 07-07-28 11:50:00 ] 作者: 金磊 编辑:studa20 【摘要】 软件产业日益成为信息 社会 的支柱产业之一,构成 经济 发展 的重要动力。 在其自身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人们对如何保护软件不受侵犯,探讨并尝试过不同的模式。
30亿的奇迹 美特斯邦威,一个服装企业,没有车间和厂房,总部只有几间业务洽谈室和一些电脑,年销售额却达到了 30 多亿 一直以来保持年 80% 以上的成长速度。 先有 IT 信息化的领先,然后提升业务的前进,商业科技推动美特斯邦威集团,堪称国内典范的虚拟经营模式。
慧聪软件商务网 全文检索、信息实时获取、监控、定制、发布等软件。 www. software. sinobnet.com 知识产权法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1) 知识产权法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1) 王启莺律师 提要 计算机软件是当今社会最基本的技术基础之一,而且它的重要性也日显突出,对它的保护也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
论我国对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 On the Law Protection of Computer Software in Our Country [安徽农业大е¦е¦жЉҐпј€з¤ѕдјљз§‘е¦з‰€пј‰ Journal of Anhu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еЏ¶з”Із”џ , YE Jia-sheng © 2000-2008 Business Software Alliance
论我国对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 On the Law Protection of Computer Software in Our Country [安徽农业大е¦е¦жЉҐпј€з¤ѕдјљз§‘е¦з‰€пј‰ Journal of Anhu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еЏ¶з”Із”џ , YE Jia-sheng Help protect against hardware failure with advanced business backup featu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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